修史
- 茗蓁居士
- 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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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7月13日
淳熙五年五月,實錄院始修高宗實錄。
一夕,編修官私過修撰,曰:「吾有一事不決,欲請益於公。昔上皇遣飛北伐,甚嘉其功,未及十年,竟以謀反誅之。飛果叛乎?上皇既任之,若言其叛,豈非議上皇任人之有失?既殺之,若言未叛,豈非議上皇之戮忠乎?又念今上既雪飛之冤,吾誠不知所書!上雖不御覽實錄,惟恐同局有訐毀者也!」
修撰曰:「檜及其黨,數譖飛,可歸罪於檜。如此,上皇所以誅飛,乃受蒙蔽,無損聖德。且於今上之旨,亦無所悖也。」
編修官曰:「祖宗有訓,不得曲筆。」
修撰曰:「誅飛之命,固非出於檜,雖然,其罪在讒。既有罪焉,歸罪於彼,其事合情,其文合忠,何謂曲筆耶?」
編修官稱善。

*圖片為AI生成

原創小說,非史實。